十米三錨系浮標上的錨系用于系泊或固定各類浮標。由馬鞍鏈、短鏈、半鏈、長鏈等鏈節和連接卸扣、末端卸扣、轉環、沉錘等附件組成。
三錨系浮標系統由水面浮標系統和三錨系留系統兩部分組成:十米浮標為本體,安裝有傳感器、信號采集處理裝置、通信裝置和供電系統;在海上的定位錨系由系留子系統完成,水下系留子系統為水面浮標的海上定位提供了保證。十米浮標本身不直接與其三套錨系相連,三套主錨系分別系于三個類似水鼓的水面浮筒上,這三只浮筒以水面浮標的預期布放站位為中心,120°均布在水面浮標周圍,且與浮標保持一定距離。
十米三錨系浮標上的錨系基本的配套形式自上而下由馬鞍鏈、短鏈、半鏈、長鏈、沉錘和連接件組成。
馬鞍鏈
馬鞍鏈系于燈浮標或浮體系留環上,是連接燈浮標或燈浮與錨鏈的馬鞍形鏈節。作用是使燈浮標在水中保持平衡,防止錨鏈與燈浮標尾管絞纏。
短鏈
短鏈一端系在馬鞍鏈上,另一端系半鏈或長鏈。短鏈長4.5米,各節鏈環的數目為單數,并有一個轉環。首尾兩端涂有綠色
半鏈
半鏈節一端系短鏈上,另一端系長鏈上。半鏈的長度是長鏈的一半,為13.7米。各節鏈環的數目為單數,并有一個轉環。適用于狹窄水道對燈浮標錨鏈的回旋半徑有限制的場合。首尾兩端涂有黃色。
長鏈
一端系沉石(錨),另一端系馬鞍鏈節或半鏈節或短鏈節。全長27.5米。各節鏈環的數目應為單數,并應有一個轉環。首尾兩端涂有紅色。
卸扣
卸扣起連接作用,在各鏈節兩端均有卸扣。卸扣分為末端卸扣和連接卸扣,末端卸扣用于馬鞍鏈節,連接卸扣用于長鏈、半鏈和短鏈上,同規格的末端卸扣尺寸大于連接卸扣尺寸。
轉環在長鏈、半鏈、短鏈中各配一個,用于使錨鏈在水中自由旋轉,減少因潮流影響而發生絞纏現象。
錨鏈配置要求 #
錨鏈長度和設置地水深
根據IALA《助航指南》推薦,小于50米水深的設置地,浮標錨鏈的最小長度為該地點最大水深(最高潮位和最大波高一半之和)的兩倍。根據東海海區水域環境,浮標錨鏈的長度結合實際,最長可以取浮標設置地最高海平面時水深的三倍。個別水域經常發生移位的地方可適當增加錨鏈長度。
浮標和錨鏈配置要求
常用的浮標和錨鏈配置:
1.8米直徑的浮筒配Φ28mm的馬鞍鏈、短鏈、半鏈、長鏈
2.4米直徑的浮筒配Φ38mm的馬鞍鏈、短鏈、半鏈、長鏈
3.0米直徑的浮筒配Φ42mm的馬鞍鏈、短鏈、半鏈、長鏈
錨鏈的使用注意事項
1.錨鏈經過長期使用后,其鏈環直徑磨損超過1/8時,不能使用。
2.錨鏈長期拋置海中,在接近海面這一段容易附著海藻和污垢,也是磨損銹蝕最為嚴重的部分,保養時應注意清理刮除。
3.發現有變形或裂痕的錨鏈,經檢查確認無法使用時,應予報廢。
4.錨鏈磨損的部位主要是環與環扣緊的兩端。通常量取鏈環兩端的直徑作為衡量磨損的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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